电从八方来,点亮千万家。然而,各地电力市场规则存在差异,一些地方存在“看不见的关卡”,阻碍了电力的高效输送。要想破除障碍,关键在于建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基本规则。
8月6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规范电力市场计量结算行为,强化结算风险管理,统一电费收付要求,填补了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基础规则体系的最后一块空白。至此,以《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为基础,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规则为主干,信息披露、准入注册、计量结算规则为支撑,涵盖电力市场各品种各环节的“1+6”基础规则体系初步构建完成。业内专家表示,这相当于为电力商品自由流动统一“度量衡”,市场配置电力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将得到充分发挥。
扫清制度障碍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基础规则体系的建立,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2024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在总结新一轮电改以来电力市场建设的相关经验成效和诉求问题的基础上,修订已实施19年的《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形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1+N”基础规则体系中的“1”,也为制修订的一系列电力市场基本规则提供上位法依据。同时,编制出台3项配套规则,逐步健全完善“N”项配套基本规则。
其中,《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建立全国统一规范的“全市场、全品种、全周期、全主体”电力市场信息披露体系,制定全国统一的信息披露标准数据格式,指导电力交易中心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向发电、售电、用户提供数据接口服务;《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解决各地绿电交易在交易规则、组织方式、价格机制等方面差异较大的问题,指导绿电交易规范组织,实现常态化开市,满足企业绿电消费需求;《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完善电力市场准入制度,规范注册工作流程,建立“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实现注册业务“一站式”办理,推动“一地注册、信息共享”,服务新型主体快速发展和入市需求。
此外,今年4月出台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明确辅助服务市场经营主体范围,规范辅助服务交易品种设立流程,健全辅助服务费用传导机制,明确与电能量市场衔接机制,推进各地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规范统一。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院长凡鹏飞介绍,此次出台的《电力市场计量结算基本规则》,统一模式结算,相当于为“收银机”配上统一的“操作手册”和“对账系统”,让计量结算工作更规范、更公平、更高效。
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有关负责人指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1+6”基础规则体系绝非孤立存在,而是深度耦合、协同运行的系统性规则,根本上解决过去市场规则碎片化、差异化问题,为电力市场规范有序运行扫清了制度障碍。
真正发挥市场效率
锚定2025年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目标,市场发展亟须“统一规则”。
新一轮电改实施以来,我国电力市场建设经历了大用户直购电试点、东北调峰调频服务市场试点、电力点火市场试点等“先试点、再总结、后推广”的过程,培育了电力中长期、辅助服务、现货等各种市场、各种品种,但也存在市场规则体系不完整统一、不当干预行为时有发生、交易品种功能重复、省间省内市场衔接不畅、经营主体切身利益难以有效保障等问题,制约着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共享互济和优化配置。
长期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潮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刘金海深有感触:“以前,如果在11个省区开展业务,就可能按不同的规矩去准备材料,也就是说要办理11张‘身份证’,每套材料要求各异,光注册这一项,就得耗尽大量人力和时间,效率大打折扣。更头疼的是市场信息碎片化,各地披露标准不一、信息不全、时效参差,关键数据散落在不同平台,做决策就像雾里看花。”
而全国统一注册和信息披露规则,将彻底改变以往“各自为政”的局面。刘金海表示,企业只需一次注册,就能像拼积木一样灵活拓展各省业务,实实在在节省大把注册准入成本。“今后,电价、供需情况、交易结果等关键数据实时透明,决策效率提升显著。企业可以把更多精力投入技术创新和服务优化上,实现从‘跑手续’到‘拼服务’的转变。”
“我国电力市场建设从中长期交易起步,通过试点,逐步探索现货交易、辅助服务市场,本是稳妥之举。但是,电力市场建设初期各类交易品种都是单打独斗,自己设计规则,缺乏整体协同,导致交易功能重叠,中长期交易价格和现货市场衔接不上,给市场运行带来困扰。”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副总经理李竹指出,现在统一基础规则体系,就是要做“一体化设计”,将中长期交易、现货交易和辅助服务交易全部打通、串联起来,让它们像精密齿轮一样咬合协同,形成一个顺畅运行的“全链条”,让市场效率真正发挥出来。
因地制宜探索最优解
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有关负责人指出,为有效落实全国统一电力市场“1+6”基础规则体系各项要求,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正组织电力交易机构从与国家基本规则的一致性、出台程序的合规性、制度规则间的协同性等方面对业务区域内现行市场制度规则进行梳理自查,推动各地在基本规则的要求下统一规范开展市场交易,不断提升政策的统一性、规则的一致性、执行的协同性。
但这不等于“一刀切”。华北电力大学教授刘敦楠以“交通体系”为例,阐释了“1+6”规则体系的设计理念——全国电力市场有了 “基本交通规则”,同时又给各地留足发挥空间,简而言之,即“主干道统一,小路可以自己修”。比如,注册流程电子化、信息披露最小数据集等技术标准是互联的基础,确保“全国市场”互联互通、稳定运转。基于我国东西部、南北方资源禀赋、电网情况存在差异,发展阶段也面临不同,要兼顾差异性。在统一的大框架下,地方弹性自主设计:交易周期灵活组合,负荷稳定省份可多采用年度、季度等中长期交易;新能源富集地区,则可尝试短期的周交易甚至“能量块”小时级交易,更好匹配新能源发电特性。交易品种也要因地制宜,不同省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日前+实时”或“日前预出清+实时”等不同模式。辅助服务市场更要“看菜吃饭”,缺乏调频能力的地方重点设计调频补偿,缺备用能力的地方研究备用补偿,需要应对新能源快速波动的地区可以引入爬坡补偿。
刘敦楠进一步指出,要建立“反馈优化”活水渠,通过“顶层设计—地方试验—反馈优化”的闭环,既确保基本规则和大方向,又能持续吸收地方创新经验。“这套规则体系本质上不是要捆住大家的手脚,而是在统一框架下的有序创新,积极探索最适合本地实际的最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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